转所通知
从即日起,黄志明律师、李燕芬律师转到广东金地律师事务所执业,办公地址搬迁至深圳市深南中路大庆大厦16楼,联系电话一号通075588846655及手机号保持不变,办公电话变更为:075588269253,传真号变更为075588269266。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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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法律顾问网
2010年2月26日
更新:2010/2/26 转摘:www.lawce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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