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借款未出借条 电话录音证据有效
作者: 刘玉珍
张军与潘辉系朋友关系,张军因做生意借了潘辉的钱却拒不归还欠款,潘辉电话催款时,暗中录音收集了有力证据,最终胜诉。3月19日 ,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案件,一审判令被告张军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给付原告潘辉借款5万元。
2008年2月28日,被告张军称其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潘辉借款50000元,并承诺次月月底还款给原告潘辉,碍于好友的面子,原告潘辉未让被告张军出具借条。到期后被告张军却借故拒不还款。2009年3月10日,原告潘辉给被告张军打电话时,被告张军承认了借款事实,原告潘辉暗中录了音。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张军向原告潘辉借款虽未书写借条,但从原告潘辉提供的录音光盘中,可以认定被告张军向原告潘辉借款5万元是事实。该证据音质清晰,没有疑点,亦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予以采信。原告潘辉的诉讼请求依法应予以支持,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中国法院网泰和频道
更新:2010/6/1 转摘:www.lawceo.com
主题:好友借款未出借条 电话录音证据有效
分享
|
转载必看:本站允许非商业目的转载,但必须注明作者、文章出处、并做好本站主页或原文链接。复制本站网页内容和盗用本站图片用于商业用途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上一篇:朋友间口头协议借款20万 没写借条生出事端
下一篇:仅凭借条复印件 原告起诉难支持
最新更新
个人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