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总工会聘请黄志明律师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
2011年9月27日下午,深圳市总工会在深圳市市民中心礼堂召开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动员大会。
根据深圳工会“十二五”发展规划,到2015年底,在全市建会企业基本实现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工作目标。
为加大集体协商工作的推行力度,提高工会集体协商的专业水平,聘请黄志明律师作为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之一,聘期三年。对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遇到法律、政策和专业知困扰的职工协商代表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和法律代理服务。
更新:2012/1/4 1:05:17 转摘:www.lawce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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