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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文集

用心,为企业打造风险防范。
      (2010年10月29日黄志明律师在深圳律师协会“企业家与法律风险防范”沙龙上的演讲稿)
 
 
各位同仁:
     下午好!
     很高兴有这个机会站在这里和大家探讨“企业家与法律风险防范”这个话题。
     首先声明一点,我目前绝不是一名成功的律师。
     记得前两个星期与原来工作企业之一的老板有过这样一段对话:
     老板:“出来这么久了,玩够了吧?”
     我义正言辞:“我每天都在以一点微薄的力量推动着这个社会的法治进程,这是一份神圣的事业,不是在玩。”
     老板:“请问你这‘神圣’”的事业现在收入多少?“
     本人:“不到原来的一半,当然,除去办公室租金等等成本不到原来的五分之一。”
     老板:“我们谈点实际的吧,你当年要做律师,现在也是律师了,都实现了,也是时候回来了。直接点,自己开个数,年底再分红。你看,我的宝马7系都换了,你那辆破车也应该换换了,改善一下生活质量了。”
     (诱惑,赤裸裸的诱惑。)
     本人:“不回!“
     老板:“为什么?”
     本人:“因为我的律师梦才刚开始”
     ……
 
     所以,虽然我暂时不是一名成功的律师,至少在市场价值上不如以前。但在曾经的十余年中,在曾经工作过的通讯、电子、贸易、制造、设计、装修工程等等企业的大部分老板心中,我还能算一个合格管理人。
 
   在以上各个行业服务之时,我都不是专业的技术人员。而让我被企业家认可的理由只有一个,就是我这十年来一直在半工半读自学着法律,一直用“以人性情感去沟通,用法律思维去管理”理念为所在企业工作。现在回想起来,这份工作其实就是我们作为一名法律顾问应该去为企业防范风险内容。
 
   最近看了邱律师的一篇文章,其中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我非常之认可:“律师能治理一个国家,还治理不了一个企业吗?”
 
怎样才能治理好企业,为企业进行风险防范,从而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呢?
 
    一、用心的服务意识:
    在座的各位对中国文字都是熟悉的,都是通过司法考试的精英,相信在法律知识上并没有天渊之别的差距。关键是我们的服务意识是否真的,真的用了心?
 
    举个简单的例子,在《劳动合同法》中有这么一条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何谓“严重”呢?主要就是看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的事先规定。
    在这一点上,我们的法律顾问是怎样做的?怎样帮企业进行风险防范的呢?
    可能很多人会说,我做得很好呀,按法律规定,已提醒企业进行公示,要求员工进行了签名了。
    我们的法律顾问做到这点真的够了吗?真的为企业真正进行了风险防范了吗?
    仅从这点上我们考虑两个现实问题:
    第一个问题,一个普通的中小企业规章制度至少包括并不仅限于《公司架构图》、《职责说明书》、《企业文化》、《基本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行政制度》、《人事管理》、《各部门工作流程》、《各部门常用表格》等等内容,至少也有几十上百页纸。员工是否在每一页纸上都签字了呢?这每一页纸的空白处容得下以前离开的、现有的在职的、未来入职的人数吗?并且这样做是否严重降低了企业的办公效率?如果不这么要求,仅要求员工都在最后一页签名。万一一天企业与员工对簿公堂时,员工提出中间的内容已被更换,是不是又增加了取证成本呢?
 
    我们应运用法律技巧,为企业解决员工在规章制度上签名所产生的现实矛盾,提高企业的办公效率,我们可以在制度手册后面预留若干张白纸,并在整本制度手册上加盖骑缝章,当每位新员工入职的时候,要求其在签名前注上一句话:“该制度手册上的规定我已详细阅读,同时人事部人员已对我进行了专门的培训,我完全同意遵守所有规定。并声明本人在签字前公司已在该手册加盖了骑缝章。”之类的声明。
 
    第二个问题,制度是有了,企业真的去执行了吗?我们常说,中国的法律较完善,但得不到信仰和尊重,执行力度非常糟糕。但我想说的是,如果与企业的规章制度相比较,中国法律的执行真的太好了,太超前了。原因不外乎是企业的管理人员缺少执行力,又没有人去监督。每个人都喜欢做老好人,尽可能避免撕破脸,中国人讲究和气生财,一团和谐嘛。可是一旦出了问题,他们就是数落该员工的工作中的种种不是,说他多次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那么请问:“证据呢?”
所以,作为法律顾问不是被动地等待出问题,而是应主动定期对此进行检查、监督,去发现问题。并与相关人员进行管理上的沟通,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员,要求给予书面处理,或要求其本人出具保证书。该资料必须完整保存在每个员工的档案中,一旦矛盾量变演化成质变时,企业能提供有力的证据。
 
    这条简单的法律规定放到企业运作之中,对于法律顾问来说就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
 
    我认为,这一点一滴的细节,就是实实在在地为企业规防行为,防范风险。这些道理大家都懂,关键是在实践中我们有没有主动去为企业多想这么一点点,多做这么一点点呢?
 
    记得一位企业家跟我说过:“我为什么要找顾问,为什么要请法律顾问、财务顾问、管理顾问、营销顾问,因为我不懂呀,所以我要请专家告诉我怎样做,而不是那种明知故问,有事才问的顾问。就应该象保健医生一样,应该是他教我如何去健康养生,不是等我生病了,才去找他。”
相信,这也代表着绝大部分企业家的心声。
 
    二、学习专业的行业知识
    这里谈的不仅仅是法律专业的知识,更重要的是顾问企业的行业知识、行业惯例。
    法律是追求平等的,商业是追求利润的,商业地位是由市场决定,市场的供求决定着卖买双方不可能存在着完全的平等。如果作为一名法律顾问只知道单纯地为企业追求平等,往往得到了平等,也丢掉了交易。所以我们为企业做的应该是去追求一个市场与法律上的制衡点,并且能为企业可预见各种存在的不确定因素,保障企业利益的最大化。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去了解企业的行业知识,知道这个企业在行业中所处的地位,在各个交易中,属于买方市场还是卖方市场,才能得到一个基本的判断。
    需要具备熟悉这种行业知识,不仅是对该行业共性专业知识的学习,更重要的是对企业个性专业知识的理解。也就是说,作为一名法律顾问必须要深入企业之中,参加到它的管理层会议、部门会议、技术会议、商务会议中,掌握它的全部流程和市场定位、技术水平、日常问题,才能真正帮企业防范风险,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三、法律顾问的价格探讨:
    以上提到的法律顾问服务都是需要法律顾问用心、用精力、用时间去落实的。不可能几千上万元一年的法律顾问服务费能解决的,据我所知,一个企业的普通白领一个月的工资也就这个数,难道我们按以上我所提的标准去为企业服务一年的价值也就等于一个普通白领一个月的价值?
    但是,现实中我确实看到了,并且有些法律顾问提供一年价值确不如一个企业普通白领一个月的价值。为了争夺案源,同行之间不断地互相压低报价,甚至听过不足5000元一年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一年就去两次,签合同一次,继签的时候一次。收多少钱没有关系,关键点在于签下来了,以后这企业有官司就是自已了,那才是大头。这就是某些法律顾问的心态,他不是在帮企业防范风险,是在盼企业早日出风险。如果再这样下去,这个“法律专家”总有一天会变成“法律砖家”的。
 
    我认为,在为企业防范风险中尽职,其实是对自己职业的尽职,而这个职业群体的社会认同和定位,需要所有人用心的付出和打造,因为我们有着一个共同的名字——律师!
 
    今天的发言到这里,谢谢大家!
    


更新:2010/11/8    转摘:www.lawceo.com  

主题:用心,为企业打造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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