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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彩印厂负责人非法制造“CONVERSE”鞋盒获刑3年

    中国法院网讯 (宋国强) 被告人王某无视商标权利人,在其开办的彩印厂内非法制造带有“CONVERSE”(匡威)品牌的注册商标标识的鞋盒266700个,销售后非法获利12万元。5月4日,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0元。



  被告人王某,男,1965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商丘市睢阳区政协委员,住商丘市睢阳区新城办事处水木清华小区。



  2010年9月份至2011年10月份期间,被告人王某在其开办的商丘市睢阳区振宏彩印厂内非法制造带有“CONVERSE”(匡威)品牌的注册商标标识的鞋盒266700个,销售给恒发鞋厂鲁某(另案处理)后,王某安排其妻子张某从鲁某处打条领鞋盒款共计12万元。


  公诉机关出示的书证证实,“CONVERSE”(匡威)品牌的鞋是假冒美国康沃斯公司注册商标的产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有其他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依照《刑法》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更新:2012/5/4 18:46:05    转摘:www.lawceo.com  

主题:彩印厂负责人非法制造“CONVERSE”鞋盒获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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