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偷用印章四处借钱 保安无奈状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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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初,如东某物业公司接到旗下保安陈某的诉状,要求公司归还欠款四万二千元,且有借条为证。但公司老总声称自己从未出具借条给陈某,那这笔债务是怎么来的呢?日前,如东法院审理了这起奇怪的民间借贷案件。
2011年7月1日,正在小区里四处巡视的陈某被公司副总王某喊到了办公室,王某一改往日高傲的模样,先是一番嘘寒问暖,然后说自己最近资金投到一个房产项目上,由于银根收紧,流动资金有些紧张,出高息借个几万元钱用上三个月,而且借条上可以加盖公司印章。陈某虽感奇怪,但碍于情面,又有公司印章,想着还是有保障的。于是陈某不仅取出自己的积蓄还向老乡借了一万元,凑足四万二千元交给了王某,拿回一张加盖公司印章的借条。可是后来公司迟迟不还钱,陈某无奈便将公司告上法庭。公司老总虽然一直声称从未向陈某借钱,但在看到陈某提供的借条后却哑口无言,因为借条上确有公司印章。原来由于管理疏忽,王某外出开展业务时可借用公司印章,正是利用这个漏洞,王某借助公司名声四处借钱,随即消失无踪。
经如东法院主持调解,依照法律规定,虽感无奈但无处寻人的物业公司还是同意偿还该笔债务。
法官提醒:现在某些企业为方便员工外出开展业务,往往允许公章外借使用。在此过程中,企业失去了对公章的有效监管,部分员工可能利用加盖公章牟取不正当利益,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因此,广大企业要做好印章使用的审批、使用、回收登记,做到次次使用次次登记,登记事项明确,使用完毕立即交还。同时可以安排两名以上员工共同使用,以避免产生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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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12/8/27 12:03:26 转摘:www.lawce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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